碳中和的概念体系
碳中和、净零排放和气候中性,内涵相近,常被混用。它们都反映了相同的意图,即减少或消除组织机构对气候系统的影响。严格来说,三者是有差异的,主要体现在所包含的范围和对气候的影响程度。如没有明确注明,碳中和特指CO2,净零排放包括所有温室气体(GHG),气候中性则进一步延伸至温室气体之外的其它对气候有影响的因素。三者是层层递进关系,碳中和是净零排放的主要内容,净零排放是气候中性的主要内容。具体如下:
1. 碳中和(Carbon Neutrality):
一定时期内,CO2的消除量=排放量
2. 净零排放(Net Zero emissions):
常会注明是二氧化碳净零排放(Net Zero CO2emissions)或温室气体净零排放(Net Zero GHG emissions)。如果没有明确注明,它指的是后者——一定时期内温室气体的消除量=排放量。即“净零排放=碳中和+其它温室气体的中和”。《京都议定书》界定的温室气体有6种:二氧化碳(CO2)、甲烷(CH4)、氧化亚氮(N2O)、氢氟碳化物(HFCs)、全氟化碳(PFCs)、六氟化硫(SF6)。其中,CO2是温室气体的主体。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,2019年化石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65%。
3. 气候中性(Climate Neutrality):
温室气体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,但不是全部,还有辐射强迫(Radiative Forcing)等其他因素。当组织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任何净影响时,就实现了气候中性。即“气候中性=净零排放+其他要求”。
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做出碳中和承诺
实现《巴黎协定》所设立的目标十分紧迫。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(IPCC)的报告(2018),要实现不超过2°C的目标,全球需在2070年前后达到碳中和;要实现不超过1.5°C的目标,需在2050年前后达到碳中和。联合国把2050年碳中和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。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要求缔约方在2020年之前通报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。因此,从2018年开始各国纷纷作出碳中和承诺,多数把目标设在2050年。
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(WRI)数据,已有49个国家在201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,占当时全球排放量的36%。根据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t Unit数据,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。其中,苏里南和不丹已实现碳中和,芬兰、奥地利、冰岛和瑞典承诺提前5~15年实现碳中和,有22个国家和地区把目标设立在2050年,我国是2060年。另有98个国家正在就碳中和目标进行讨论。其中,乌拉圭拟设在2030年,其他97国拟设在2050年。如下表所示。
各国(地区)承诺的碳中和目标
数据来源: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,2021.2.
小国碳中和目标的设立时间一般较为靠前,排放大国则决定着全球目标达成与否。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(UNEP)数据,中国、美国、欧盟(27国加英国,下同)、印度、俄罗斯和日本是六大温室气体排放国(地区),2019年排放量占全球的62%,最近十年(2010~2019年)累计排放量占全球的62.5%。因此,这几个大国的态度和行动至关重要。但目前来看,总体不够理想,各国差距较大,尚有印度和俄罗斯未明确作出碳中和承诺。如下表所示。
全球六大温室气体排放国(地区)
数据来源:联合国环境规划署,《2020年排放差距报告》,2020.12.
欧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模范生。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,2019年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为19.7%,基本提前一年实现了到2020年占20%的目标。2019年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3.1%,占比相较于2010~2019年下降了1.1个百分点。欧盟委员会在2018年11月率先提出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的欧洲愿景,并于2020年3月提交《欧洲气候法》,以立法的形式确保目标达成。
英国是首个强制对公司碳排放进行规制的国家,从2013年开始就要求所有在英上市的公司必须全面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数据。根据英国商业、能源与产业战略部(BEIS)数据,2019年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了3.6%,CO2排放量下降了3.9%。根据Carbon Brief分析,英国2019年的碳排放量已下降到1888年的水平。
美国是全球第二大排放国,2019年排放量占全球的12.6%。在气候问题上,美国的表现有些反复无常。继2001年退出《京都议定书》后,2017年特朗普总统宣布退出《巴黎协定》,再次震惊世人,使全球碳中和目标蒙上阴影。直到今年2月拜登总统上台,美国才重新加入,并承诺2050年实现碳中和。目前,已有6个州通过立法设定了到2045年或2050年实现100%清洁能源的目标。
我国作出“30-60”庄严承诺,需要共同努力
我国是全球第一排放大国,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是1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,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6.7%(UNEP,2020)。但人均排放量和历史排放量并不高。2019年我国人均排放量在G20国家中位居第10位,仅是美国的一半(Statista,2020);我国历史排放量(1751~2017年)仅占全球的12.7%,是美国的一半,也远低于欧盟28国的22%(OurWorldinData,2019)。
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,面临着加快发展、改善民生的重任。正如丁仲礼院士所言(2009):“要发展就难免排放,排放问题本质上就是发展问题,排放权即发展权。”尽管如此,我国仍于2020年9月作出“2030年碳达峰,2060年碳中和”的庄严承诺。为全球作出了表率,充分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。
从碳达峰到碳中和,英国和法国用了59年,美国43年,日本37年,而我国承诺仅用30年。根据英国剑桥计量经济学的赫克托·波利特(Hector Pollitt)分析,即使没有其他国家进一步的承诺,中国2060年碳中和目标将把2100年全球气温限定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2.35℃,而不是基线情景下的2.59℃。即我国的碳中和目标可在本世纪避免0.25℃的全球升温。
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”我们不能把碳中和错误理解成负担,它是责任,是使命,更是机遇。碳中和可创造新的就业岗位,带动经济增长。2010~2019年,英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29%,GDP仍增长了18%(BEIS,2020)。日本推出绿色增长战略,把应对全球变暖、实现绿色转型视为拉动经济持续复苏的新增长点。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,到2030年清洁能源转型将创造1800万个新的净就业岗位。
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之路任重道远。作为全球第一排放大国, 2019年我国排放量仍增长了3.1%(UNEP,2020)。在签署联合国《1.5°C商业目标承诺》的407家公司中,仅有京东物流、37互娱、鸿海精密等8家中国公司,占比不到2%,和智利并列居全球16位。目前,仅有秦淮数据、腾讯和蚂蚁三家科技公司明确表态碳中和。与欧美国家相比,我国的低碳绿色意识还比较薄弱,亟需提升国民碳素养,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,创新推动碳中和工作,共创人类可持续的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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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尿素甲醇法碳酸二甲酯(DMC) 技术(含工艺包,含设计,设备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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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碳酸二甲酯(DMC)提纯电子级碳酸二甲酯(DMC)技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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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5万吨/年顺酐加氢制备丁二酸技术(含工艺包,含设计);
(2)正丁烷制备顺酐技术(含工艺包,含设计);
(3)顺酐加氢制备1,4-丁二醇技术(含工艺包,含设计);
(4)30万吨/年PBS/PBAT工业化成熟技术(含工艺包,含设计,设备);